2021/6/13

「台灣英雄來奪金 運彩乎你抽現金」活動來囉 !


「台灣英雄來奪金 運彩乎你抽現金」

活動辦法
感謝您參加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主辦單位)所辦理之抽獎活動「台灣英雄來奪金 運彩乎你抽現金」(以下簡稱本活動),活動辦法如下:

一、活動期間:
民國(以下同)110 年 6 月 8 日(二)00:00 至 110 年 8 月 8 日(日)24:00 (台灣時間,若有更動,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)。

二、活動方式:
  1.實體通路投注:
   ●活動期間內(以彩券上列印的購買日期為準),在台灣運彩經銷商單張投注,不限投注球種、不限玩法、不限金額,就有乙次抽獎機會。
   ●上述抽獎資格均須於活動期間內登入主辦單位官網活動網頁,勾選我已閱讀抽獎活動辦法,並輸入個人資料與運動彩券票號,完成登錄者,始得參加抽獎,一張運動彩券票號僅得登錄乙次。
  2.虛擬線上投注:
   ●活動期間內透過台灣運彩虛擬通路單筆投注,不限投注球種、不限玩法、不限金額,就有乙次抽獎機會。
   ●上述抽獎資格均須於活動期間內登入主辦單位官網活動網頁,勾選我已閱讀抽獎活動辦法及同意參加此活動,並輸入個人台灣運彩會員代碼資料,完成登錄者,活動期間內透過台灣運彩虛擬通路投注之運動彩券,符合上述抽獎資格,均得參加抽獎。
  3.參加本活動者請務必自行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  4.一人僅限一次中獎資格,不得重複得獎。
  5.作廢彩券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
三、抽獎方式及說明:
  1.抽獎品項與抽獎方式說明如下:
   ●抽獎品項:
   .集氣獎:奧運紀念金幣 20 枚,中獎者共 20 名,每名 1 枚奧運紀念金幣。
   .衝刺獎:獎金 100 萬元,中獎者共 10 名,每名現金 10 萬元。
   .加碼獎:中華隊於今(110)年奧運每獲一面金牌,加碼抽出 1 名中獎者,現金 100 萬元;每獲一面銀牌,加碼抽出 1 名中獎者,現金 30 萬元;每獲一面銅牌,加碼抽出 1 名中獎者, 現金 20 萬元。今年奧運若因疫情未能如期於本活動抽獎日前三天(110 年 8 月 16 日)舉辦完成,加碼獎將依 2016 年奧運中華隊得牌數 1 金 2 銅,抽出現金 100 萬元 1 名,現金 20 萬元 2 名。
   ●抽獎方式:
 符合抽獎資格者,將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中獎人。
 一人僅限一次中獎資格,不得重複得獎。
  2.本抽獎活動期間說明如下:
   ●抽獎資格結算期間
   .實體通路投注:於 110 年 6 月 8 日(二)00:00 至 110 年 8 月 8 日(日)24:00 完成之投注並成功完成登錄。
   .虛擬線上投注:於 110 年 6 月 8 日(二)00:00 至 110 年 8 月 8 日(日)24:00 完成之投注並成功完成登錄。
   ●抽獎日期:110 年 8 月 19 日(四)。
   ●中獎公告日期:110 年 8 月 24 日(二)。
   ●領獎收據截止日:110 年 9 月 30 日(四)(含 9 月 30 日,以郵戳為憑)。
   ●獎品寄送日期:本活動獎品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(五)前,寄至中獎者所提供通訊地址(限台灣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境內之地址),若提供資料不正確導致無法順利寄達者,不再補寄獎品。
   ●獎金匯款日期:主辦單位統一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(五)前,以匯款方式匯入中獎人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號。
   .實體通路投注中獎人:以辦理領獎時所提供之「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影本」為本主辦單位匯款依據。
   .虛擬線上投注中獎人:以辦理申請台灣運彩虛擬通路會員時所提供之「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影本」為本主辦單位匯款依據。
   ●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凡中獎價值新台幣 20,000 元(含)以上者, 須繳納 10%稅金(稅額依實際中獎金額計算)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 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故本活動實際中獎獎金均須依法規定,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。
   ●以上時間,若有更動,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。

四、中獎人公布與領獎方式:
  1.獎項中獎人統一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, 並在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布中獎名單,並以致電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。
  2.實體通路投注中獎人應以郵寄掛號方式繳交下列文件至本主辦單位:
   ●中獎人本人之「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」。
   ●參與抽獎活動中獎之「投注彩券正本」,惟已在投注站或銀行完成兌獎作業之中獎人,應繳交「兌獎收據正本」領獎。主辦單位完成「投注彩券正本」或「兌獎收據正本」驗證無誤後,將以郵寄掛號方式寄回給中獎人。
   ●本主辦單位以持有參與抽獎活動中獎之「投注彩券正本」或「兌獎收據正本」為中獎本人,「投注彩券正本」或「兌獎收據正本」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或嚴重毀損,而無法讀取及辨認真偽,不得補發,敬請見諒。
   ●中獎人本人之「金融機構帳號存摺影本」,以利主辦單位於 110 年12 月 31 日(五)以匯款方式匯入中獎者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號。
   ●主辦單位提供之「簽收收據」,以辦理相關稅捐手續。
  3.虛擬線上投注中獎人應以郵寄掛號方式繳交下列文件至本主辦單位:
   ●中獎人本人之「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」。
   ●主辦單位提供之「簽收收據」,以辦理相關稅捐手續。
  4.中獎人郵寄掛號請寄至「台北市 105 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 133 號 9F」, 並註明【台灣運彩「台灣英雄來奪金 運彩乎你抽現金」活動小組 收】。
  5.如果您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主辦單位客服專線:02-2175-3969 (週一至週五 上午 9:00~12:00,下午 1:00~6:00)。

五、注意事項:
  1.本活動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委託辦理本活動之廠商(如執行單位、活動公司、公關公司或製作公司等)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  2.抽獎方式係於合格參加者中,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。參加者若重複抽中、提供不實或錯誤之資料參加本活動,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  3.自中獎名單公布日起至領獎截止日,若無法聯繫到中獎人,視同中獎人自動放棄獎項,且獎項不予遞補。
  4.獎品以實物為準,所有獎品不可要求轉換、折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,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,參加活動者一旦參加本活動, 則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約束。
  5.中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,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。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(繳納)相關稅捐。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。如中獎人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。
  6.本活動之相關紀錄,均依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及留存資料為準,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行為,若參加者涉及不正當行為,本公司得排除其參與本活動,及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  7.中獎人未於領獎截止日期前領取獎項,視同放棄,其中獎資格將被取消。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獎項之權利,且無需通知或公布。
  8.隱私權聲明: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的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、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,得由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,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利用期間為本活動期間 110 年 6 月8 日(二)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(五)止,利用地區為台灣(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。您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要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、更正、刪除、或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但若不提供,則主辦單位無法給予有效參加資格,亦無法履行提供獎項的義務。
  9.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  10.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,參加活動者一旦參加本活動,則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約束。
  11.參加者同意,若因本活動發生相關訴訟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  12.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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